天津近期推出购车消费券/补贴活动,包括2025年西青区第一期汽车促消费活动、天津生态城汽车消费券、天津经开区2025年首期汽车消费补贴等。
2.西青区购车优惠活动补贴发放期限为2025年3月20日至6月30日,补贴标准根据购车金额分为四档。
3.天津生态城汽车消费券适用于家用新车消费者,总额为200万元,最高可抵扣车款5000元。
4.此外,天津汽车置换/报废补贴活动正在进行,最高可补贴两万元,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促进西青区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天津市西青区商务局联合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银联商务天津分公司面向在天津市西青区购车消费者发放政府汽车消费补贴。
本次购车优惠活动补贴发放期限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期间补贴资金申请完毕则活动自动结束(以天津市西青区商务局通过云闪付APP公布信息为准)。
凡在活动合作汽车销售企业,于活动时间内购买非营运家用小客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非企业购车),享受如下政府补贴政策:
云闪付APP首页搜索框中搜索“天津市购车补贴”-“2025年西青区购车补贴专区”即可领取
(1)购车发票原件照片(发票日期需与活动时间吻合;购车人身份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购买方名称”“身份证号码”信息一致)。
(3)购车人“62”开头银联卡刷卡POS签购单照片(签购单日期需与活动时间吻合)。
(4)购车人接受政府补贴款“62”开头银联卡,需为购车人本人银行卡且为储蓄卡(借记卡)。
(5)机动车登记证书,含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包含如下车辆信息(汽车品牌、型号、车辆颜色及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等;“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人信息应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信息保持一致)。
(1)消费者在刷卡时,需确保该卡在消费前已绑定云闪付账户,且绑定的云闪付账户实名信息、实际车辆购买人、注册人身份信息、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需保持一致。
(2)消费者需下载云闪付APP并实名认证和绑卡在首页搜索框中搜索并进入“天津市购车补贴”小程序,进入后选择“2025年西青区购车补贴专区”,将相关凭证拍照上传,依据上传的内容将相关图片采集的文本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后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天津市西青区商务局将委托天津银联向已审核通过的购车人发放购车补贴款。
汽车消费券无须抢券,购车者在生态城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订车并交付定金,提交资质、材料,经建设银行导入信息后,即可享受相应消费补贴。
本轮汽车消费券总额为200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七座(含)以下家用新车的消费,最高可抵扣车款5000元。额度有限,先购先得。
1、用户应于活动截止前本人实名注册并登录“建行生活”APP,通过首页-国家补贴消费券-地方补贴专区-“2025年生态城汽车消费券”活动页面上传相关材料信息,修改补正信息应于活动截止期前完成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用户在“我的报名”界面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提交的材料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优惠券自动派发至用户“建行生活”APP,使用完毕活动自动截止。
“建行生活”APP或关注【天津本地宝】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生态城消费券】即可获取领取入口
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促进天津经开区汽车消费优化升级。购滨城·促消费,2025年天津经开区汽车专用消费券,重磅来袭。
此次发放新增购车汽车消费券,用于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经营且税收征管、统计关系在经开区范围内的4S门店,按购车金额给予不同金额补贴。
建行生活APP,或关注【天津本地宝】,微信对话框输入【经开汽车】即可获取下载领取入口与更多活动攻略
同一用户在活动期间限领取两类优惠券其中一种,且限领取1张,领取后在规定时间内核销有效,领完即止。
下载建行app或关注【天津本地宝】,微信对话框输入【津南消费券】即可获取下载领取入口
在建行生活APP首页即可进入“津彩南望”2025年津南区汽车消费券版块领取。
现场在“适用汽车销售企业”扫描活动宣传海报“二维码”进入活动界面,下载建行生活APP,在建行生活APP首页即可进入“津彩南望”2025年津南区汽车消费券版块领取。
活动界面将同时显示6档汽车消费券,消费者可根据实际购车种类、金额,领取对应档位的消费券。
关注【天津本地宝】,微信对话框输入【津南消费券】即可获取使用商家门店信息
活动自2025年1月1日0时开始,实行资金总量控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控制活动节奏,最晚于2025年12月31日24时结束。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出售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给予补贴。
发票开具当日,换购的新车车型在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发布的《节能车有效车型》目录内的,补贴标准在换购燃油车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
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24时前本人实名注册并登录云闪付APP“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汽车置换更新专区上传相关材料信息。修改补正信息最晚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完成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六)出售小客车本次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第1、2、3、4页等,须包含该车登记在本人名下时间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七)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旧车出售时间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旧车过户时间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载明的转让登记日期为准新购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新购车上牌时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上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于活动期间取得。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过户时间应在活动期间内,其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天津市备案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收款账户信息、发票信息和小客车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
活动自2025年1月1日0时开始,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于2025年12月31日24时结束。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拟在天津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修改补正信息最晚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完成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至补贴资金兑付前,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