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的报废年限通常为十年,车主可申请延期报废,最多延长五年,即最多可使用 15 年后强制报废。延期期间车辆每年要进行两次审核。
但如果年检不合格或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公里,也要报废。在一些地区,逐步开放了皮卡取消 15 年报废的规定,但仍需遵循行驶里程达 60 万公里报废。要是皮卡车整改为“小专手续”的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报废年限能变为 30 年,不过不同地区对此管理和认定标准可能不同。
私家车年检规定:新车首检 6 年,6 年内每两年“盖章”一次;7 - 15 年每年检一次;15 年后,每半年检查一次。
报废流程如下:首先,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所有人要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申请表》并盖章。然后,登记受理岗位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出车辆报废通知书,对未达报废年龄但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出《汽车报废通知书》。接着,车主选符合要求的回收企业送车拆解。回收企业接到通知后拆解车辆并拍照,要做到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破裂,车架切断。最后,汽车主机《变更表》、《XX 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由机动车检测岗核对签字,回收号牌,按规定报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