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凡领有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或因事故等无法修理的都应办理报废手续。办事时需准备《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可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机动车行驶证》。
接下来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要加盖车主印章。
然后相关部门会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也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比如宿迁市的宿迁市淮海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江苏福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支付残值。
最后车主持《申请表》、《XX 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车主还可通过“交管 12123”APP 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