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①若参与申领补贴的报废旧车为汽油乘用车,则其注册登记时间应在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之前;
②若参与申领补贴的报废旧车为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则其注册登记时间应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
③若参与申领补贴的报废旧车为新能源乘用车,则其注册登记时间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申请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