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额度已使用完毕,对之后首次提交的补贴申请暂停受理。
2025年11月20日12时08分之前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请登录“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及时关注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需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相关资料仍不完善或有误的,按照终止受理予以处理。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做退回处理后释放出的补贴额度,将按照申请人首次提交申请材料的创建时间顺序实行依次递补受理审核。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根据《南阳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原则,南阳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自2025年11月3日18时起,暂停实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已领取的消费券同步停止使用。后续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若有调整,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