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鹤山市正处于疫情防控攻坚关键阶段,市交通运输部门坚决落实行业主管监督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卫生脏乱、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采取“普法宣传+执法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自9月26日以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超600人次,检查维修业户307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有力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近日,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到鹤山市沙坪风*轮胎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堆放旧轮胎、纸箱、废弃汽车零件等杂物形成多处积水点,且未采取必要的防蚊虫孳生措施。
执法人员到鹤山市龙*汽车美容服务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旁小巷堆放大量杂物、轮胎,存在蚊虫孳生隐患。
执法人员到鹤山市沙坪红*汽车维修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其作业区堆放大量杂物,且该业户未及时清理上述杂物及积水,存在蚊虫孳生隐患。
执法人员到鹤山市雅瑶镇兆*盈*汽车维修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围墙边堆放大量废旧维修配件及废旧钢铁等杂物,存在多处蚊虫孳生隐患。
上述四个案例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均未按《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和《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的要求建立和实施废弃物分类及环境保洁管理制度,违反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关于需具备必要环保措施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经营负责人开展专项疫情防治宣传,督促其严格落实虫媒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废弃物管理和环境保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复检,以上被依法查处的维修企业,目前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当前,全市正深入开展防蚊灭蚊攻坚行动,蚊虫防控不仅关乎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活质量,更是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机动车维修场所因日常作业易产生积水、油污堆积等情况,若清洁不及时,极易成为蚊虫孳生的“温床”。为切实筑牢防蚊灭蚊防线,在此温馨提醒各维修业户积极响应号召,及时清理积水隐患、做好环境清洁消杀、强化设施维护管理,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拒不落实防蚊灭蚊要求、造成蚊虫孳生乱象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市民健康与行业良好秩序。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以下防治工作:(一)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4.1.5 汽车综合小修业户和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应根据经营业务明确其产生的废弃物和有害垃圾类别,建立并实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集中收集、分类存放、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管理制度。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经查处拒不改正的,属情节严重,予以责令停业整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