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商务发〔2025〕4号)要求,武汉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补贴申请资料审核等工作,现将9月2日至9月11日期间通过审核拟发放补贴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致电反映。
根据《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商务发〔2025〕4号)要求,武汉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补贴申请资料审核等工作,现将9月2日至9月11日期间通过审核拟发放补贴的第十三批900位消费者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致电反映。
(一)现行政策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前(含当日,下同)购买新车(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和旧车转让登记手续(以车辆登记日期为准)并通过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提交补贴申请,按调整前的政策执行,补贴申请入口于2025年8月31日24时暂时关闭。
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按照审核意见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完成补正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调整前的政策申领补贴资格。
(二)调整后政策实施。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拟于2025年9月5日前重新开放补贴申请入口,不符合现行政策截止时间要求以及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申请的消费者,待申请入口重新开放后提交补贴申请。
从申请入口重新开放之日起对新提交的补贴申请,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调整后的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家用汽车等重点领域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答:今年6月份以来,全国大部分省市已暂停实施或限额限量实施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根据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使用情况,为保障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决定调整实施2025年我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
(1)在2025年8月28日前(含当日,下同)购买新车(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2)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和旧车转让登记手续(以车辆登记日期为准);
(3)在2025年8月31日前通过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提交补贴申请;
(4)在2025年9月30日前按照审核意见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完成补正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调整前的政策申领补贴资格。
一是调整补贴申领方式。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方式组织实施,拟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先领取资格券,再完成车辆卖旧购新手续后提交补贴申请。
二是调整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调整为不分新能源和燃油车辆动力类型,按照购买新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
三是取消省内开具二手车发票限制条件。取消在湖北省内转让旧车开具二手车发票限制条件,不限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
答: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每日定时发放一定数量的资格券,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动态调整发券数量。从2025年9月5日起,每日上午10:00开放领券入口,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消费者领取资格券须进行实名认证,认证信息与补贴申请信息须为同一人。消费者领取资格券后不可转让,从领券之日起有效期为15天(360小时),在资格券有效期内可提交补贴申请,逾期未提交则资格券失效。资格券领取使用流程详见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页面。
答: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不能领取资格券,已领取资格券待使用的消费者不能再次领取资格券。
一是调整前的政策截止。在2025年8月28日前购买新车、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和旧车转让登记手续并通过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提交的补贴申请,按照调整前的政策执行,补贴申请入口于2025年8月31日24时暂时关闭。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按照审核意见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完成补正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调整前的政策申领补贴资格。
二是调整后的政策实施。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于2025年9月5日10时重新开放补贴申请入口,未能按前述截止时间要求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于申请入口重新开放后提交补贴申请。从2025年9月5日起,对新提交的补贴申请,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答:2025年9月5日重新开放补贴申请入口后,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按调整后的政策申请补贴。
8.在2025年8月31日前已提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但不符合调整前的政策截止时间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如改为按调整后的政策申请补贴,需要怎么处理?
答:需市州商务局审核后设为不符合条件,则申请信息被清除,2025年9月5日重新开放补贴申请入口后,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按调整后的政策申请补贴。
答:我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实施,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向补贴受理地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补贴受理地为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更好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近期,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0号)。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按该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答: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各地设立的汽车以旧换新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页面获取,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客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