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5年济南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提前报废老旧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货车同时新购车辆、新购新能源冷链货车这3类情形给予补贴资金支持。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新购车辆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补贴标准: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申请条件:车辆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特别提示: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线上申请:此次补贴通过“泉惠企”平台申请,需提交《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2.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购置新能源车辆的提交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书面证明
5.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如委托办理的还需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