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不符合环保要求。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报废摩托车,对于持有A、B、C、E等多种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被吊销的将是你的A、B、C、E等全部驾驶资格,而不只吊销你的E驾驶资格。
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需要报废的车辆(单位车辆还需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交由商务部门批准、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