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在会上表示,要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退役动力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
据有关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废旧电池退役量超过58万吨,到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将达82万吨,2028年后,这一数量将超过260万吨。据推算,2025年我国需要回收的废旧电池容量将达到137.4GWh。面对如此庞大的报废电池规模,若处理得当,这是一座“宝藏”;若处理不当,将对我国生态环境及公共安全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规范化处置汽车废旧电池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主要分为两种途径: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为推动电池回收产业规范化发展,工信部从2018年到2024年已先后发布5批次,共计156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纵观现状,仍然存在“白名单”企业“吃不饱”,小作坊“不够吃”的情况。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有超过75%的退役电池,被没有回收资质的小作坊消化,这就意味着,规范化的回收率,还不到25%。
就目前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特别是在规范化处理方面,需要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车企、电池生产商、回收企业、消费者等在内的主体权责进行明确;需要制定强制性技术标准,对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的回收流程、技术参数、环保要求等进行明确。
其次,车企、电池生产商需要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相关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可以试点设置回收基金;可以参与回收再利用的相关研究;可以在电池设计方面采用更加安全、易拆卸、标准化的设计;可以在电池上明确标注电池材料信息和技术参数,以便于后续分类,提高回收再利用的效率;可以建立健全追溯编码制度,以便于进行追溯。
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鼓励产学研结合,实施重点攻坚工程,攻克回收再利用过程中的卡点、技术瓶颈;开展电池的新材料应用研究,逐步淘汰安全系数低、环境效益差的电池材料;加快科研转化,开发出更多有利于回收再利用的新技术、新设备,降低回收成本,提高回收效率;构建全新的商业化模式,增强车企、电池生产商的参与意愿,形成生产回收闭环。
增加回收网点也是必要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8月底,190余家汽车生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等企业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26个地市级行政区设立了10235个回收服务网点,初步具备了电池回收利用的能力,但同庞大的报废电池规模相比,还有很大可以提升的空间。因此,可以吸收一些优质的4S店、维修网点的加入;可以开通网上回收服务,支持上门回收等。
从总体上看,我国电池回收产业前景广阔、未来可期。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是一个规模庞大的朝阳产业,预计到2030年,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突破千亿元。而且我国对电池回收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此外,国家也在不断出台一些扶持政策,支持电池回收产业快速发展。
3、国家发改委称坚决打击作坊式动力电池回收拆解 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将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