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中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工作程序,拆解工艺主要包括报废汽车预处理、报废汽车拆解,不涉及深度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含危险废物的线路板等部件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报废汽车通过拖车或直接开进厂区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报废汽车进厂后,人工检查报废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采用相应的收集桶先收集泄漏的液体,防止废液跑冒滴漏。
(2)对报废汽车进行登记注册并拍照,将其主要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并在车身醒目位置贴上显示信息的标签。主要信息包括:报废汽车车主(单位或个人)名称、证件号码、拍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色、重量、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
(3)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专用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采用废油抽取机将燃油抽至油桶中;采用专用容器密闭储存,各种废油液的排空率大于90%。各种废油液单独收集暂存于废油液(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人工用螺丝刀等辅助工具将蓄电池整体从汽车式拆除,拆除后的蓄电池不再进行进一步拆解,整个直接运至废蓄电池(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由资质的单位处置。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存在漏液、冒烟、漏电、外壳破损等情形的,应及时处理并采用专用容器单独存放,避免动力蓄电池自燃引起的环境风险。
根据车辆是否配备液化气罐,进行此部件的拆除。拆除后的液化气罐不再进行进一步拆解,整个直接运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采用冷媒回收机抽取空调系统中的制冷剂至专用的密闭容器(专用储罐,一般为钢结构),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拆除的各种电子电器部件作为危废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拆除后的三元催化器整个送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危废)暂存间内,不再进行拆解,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1)应使用各种专用密闭容器存储废液,防治废液挥发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处理。
(4)对拆解后的所有的零部件、材料、废弃物进行分类存储和标识,含有害物质的部件应标明有害物质的种类。
(5)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治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存储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6)拆解后废弃物的存储应严格按照GB18599和GB18597要求执行。
电动汽车的详细拆解与传统燃料汽车拆解工艺流程稍有不同,预处理后,首先拆除动力蓄电池,再拆除电线电缆及驱动电机,剩余部分拆解工艺流程与传统燃料汽车拆解工艺流程相同。
(5)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专用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90%;
(4)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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