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集中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对属于上述清理整治范围内的废弃汽车,请车辆所有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清理,履行报废手续或作其他妥善处理。如车辆所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的,将由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置。
为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共同创造平安幸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如发现玉林市城区有废弃汽车线索的,可以向辖区政府、管委举报,举报电话:玉州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各回收企业承诺,达成成交意向后,3个自然日内可上门为车主提供免费拖车服务(摩托车按约定时间),并向车主出具车辆回收凭证。车辆交付后由回收企业在14个工作日内全程免费为车主办理交管注销登记业务,出具注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