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防止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结合《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日,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针对“废机油、废旧电瓶”等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转运、处置全链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同时对相关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开展入企宣传工作。
此次行动旨在全面排查“废机油、废旧电瓶”等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同时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
行动期间,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深入汽车维修厂、电池销售点、废旧机动车回收企业、“废机油、废旧电瓶”收集贮存企业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重点场所,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询问负责人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贮存条件、转移去向及处置情况。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否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否规范记录了危险废物台账,以及是否存在非法倾倒、堆放、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
联合检查过程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还积极向企业和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解惑等方式,增强了企业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宣传行动,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监管职责,共计检查个体工商户及企业23家次,其中检查汽车维修商店8家次,电池销售回收商店4家次,电动车销售商店3家次,废机油及废电池回收企业3家次,机动车检车线余份。通过此次排查,未发现相关企业及商户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但存在个别商户不了解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商户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均已在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商户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
通过此次专项宣传检查行动,不仅有效规范了“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的管理,提高了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还以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规范、有效的管理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