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要求,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消费者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在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过程中,申请人需保证所有按要求提交的资料、所做的陈述和所填写的资料内容等真实有效,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市民参与申报补贴前,通过“汽车以旧换新”程序认真查看“操作指南”及“用户告知书”,确保申报材料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申报要求。上传材料时,需做到以下几点:
1.系统内所有上传图片应涵盖证件中所有信息,证件四角齐全在画面内,确保信息能清晰可辨后以原图形式上传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第一联(发票联),确保材料内两个红章清晰可辨;
7.填写报废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及注销时间时,应与上传的车辆注销证明中信息保持一致;
8.填写新车车辆识别号及车辆型号时,应与上传的发票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中信息保持一致;
9.以上材料上传时,需确认具体材料所属辖区,系统会根据所选辖区进行分派审核;
10.材料填写完毕后,请务必核实所有填报内容是否与材料纸质信息保持一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