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查询就近登记上牌点,在服务时间携带身份证明(委托办理还需提交受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号牌(如遗失需签署遗失声明),前往就近的登记上牌点核验车辆;
2、工作人员核验通过后将车辆交至车辆报废回收处,并受托填写报废车收车凭证给车主,车主在《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申请表》车辆所有人签名一栏签名确认;
报废回收机构将在开具报废车收车凭证后2日内结清费用,并转账至车主的银行卡账户。报废回收机构按规定拆解车辆,车辆管理所对申请注销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向车主发送办理成功短信。
温馨提示:收到办理成功短信后,车主可在东莞电动自行车小程序,下方选择我的订单,上方滑动至报废注销业务,点击对应申请订单即可以图片形式保存《注销证明》和《回收证明》。
1、点击电动自行车综合业务办理登记,选择过户登记业务。在车辆清单中选择已归档,可勾选的过户车辆,进入旧车主资料提交界面。
2、旧车主行驶证如果遗失,请在系统上勾选是(如行驶证已遗失,需填写遗失声明);如未遗失,则勾选否,后续上传旧车主身份证明、转让证明图片并浏览含旧车主信息的变更登记申请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完成申请。
3、旧车主提交业务申请后,可打开系统的个人页面,选择过户申请记录,旧车主点击出示接受码,新车主扫码后跳转到东莞电动自行车微信小程序。
新车主扫码进入小程序,根据提示补充新车主的个人信息并浏览含新旧车主信息的变更登记申请表,确认无误后签名。
选择我的订单,点击出示查验码可查询就近登记上牌点。新、旧车主携带身份证明、转让证明、行驶证到登记上牌点交验车辆。
如旧车主不能到现场,新车主还需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即购车发票或购车收据。登记上牌点工作人员查验通过后,新车主选择行驶证领取方式(可自取或邮寄),并支付相关费用。
温馨提示:请在车辆交付后尽快到登记上牌点办理变更登记(过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点击“电动自行车综合业务办理登记”,选择“补换号牌”或“补换行驶证”业务,点击最下方蓝色一栏的“开始办理”按钮,进行实名认证,拍摄车辆左前方45度的照片(如系统缺失)并上传,填写个人和车辆信息后,在《电动自行车补换牌证申请表》签名确认。
车主填写收件信息后,核对无误后分别支付牌证工本费和邮政寄递服务费-受理制证-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受理并制作行驶证-车主等待牌证送达
(2)号牌遗失后不可以单独补换领,需连同行驶证一同补换,因补换领号牌号码由系统随机分配,补换领号牌号码与原号牌号码不一致,补换领号牌后原号牌号码由车辆管理所公告牌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