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开展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方式,通过“渝快办”平台进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报指南。
2025年4月25日起开始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车辆所有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即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此期间内。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一)报废并更新购置营运货车:在上述时间内,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 。
(二)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新购置符合要求(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9.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书面证明(新购新能源车辆时提供)。
5.车辆生产厂家开具的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及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书面证明。
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渝快办”平台进行申报。进入“渝快办”APP或官方网站,搜索“渝悦修车-渝悦修车-两新补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录入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确保材料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
2.上传的申报材料应清晰可辨,如因材料模糊或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需重新补充材料,申报时间按照补充提交日期重新计算 。
3.车辆所有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4.补贴资金按照“总额控制、用完即止”原则管理,若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续申请将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