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22日拟对浙江回丰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建设项目
关于2022年6月22日拟对浙江回丰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建设项目
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三门万响汽车配件厂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祥云路9号的闲置厂房和场地(现有建筑占地面积为5亩,整体租用场地占地面积16.45亩),购置报废机动车拆解机、等离子切割机、氧切割机、大力剪、打包压块机等配套设施,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报废汽车拆解工艺,形成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的生产能力
废气:挥发油气通过设置半固定式集气罩,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和DA003)高空排放;制冷剂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处理;气割废气通过采用半固定式集气罩收集,气割废气经收集、布袋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和DA004)高空排放;拆解粉尘通过加强拆解车间地面清扫,降低拆解粉尘排放的影响。
废水:项目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连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排放。
噪声:(1)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2)合理布局生产车间;(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固废:拆解产生的钢铁、有色金属、废电线电缆、塑料、橡胶、玻璃等可作为废弃资源外售给有相关回收资质的单位,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不可利用材料、泥粉、更换的废布袋、新能源车废电池等收集外售。废抹布、手套(含油)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燃油车废蓄电池、废尾气净化装置(含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线路板(含废电容器等)、废油液(含挥发油气)、废空调制冷剂、浮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要求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