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局等7部门公布报废更新补贴最新消息,最高补贴17万元,适用于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
2.补贴对象包括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车辆的车主、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货车的车主以及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的业户。
3.补贴标准根据报废更新车辆类型分为6000元至17万元,具体标准根据报废车辆数和更新车辆数不一致的情况确定。
4.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需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0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24时。
5.未按时完成报废老旧车辆、购置新能源车辆或新能源冷链货车等3项事项的车主将不予补贴。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或大中型客车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车辆(以下简称“报废更新为新能源”)的车主。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或大中型客车”是指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出厂日期或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柴油载货汽车,以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出厂日期或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中型、大型柴油载客汽车。
“新能源车辆”是指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并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车辆。
“新能源冷链货车”是指本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且在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不含)前已经具备“冷藏保鲜”经营范围的道路货运业户,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并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冷链货车。
对于满足补贴条件的车主,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根据不同报废更新车辆类型,补贴标准为6000元至17万元
对于报废车辆数和更新车辆数不一致的情况,以报废或更新的车辆数量下限为准即报废数量大于更新数量的,以更新车辆数为准给予补贴;
起始于2025年1月1日0时,应在12月1日24时前完成报废老旧车辆(申请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补贴无需此程序)、购置新能源车辆或新能源冷链货车(申请仅报废车辆补贴无需此程序)、新车注册登记(申请仅报废车辆补贴无需此程序)等3项事项。
其中,报废老旧车辆时间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档案注销办理时间为准,购置新能源车辆(含新能源冷链货车)时间以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申请补贴,申请开始时间为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24时,车主需清晰、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补贴材料,补贴申请时间以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记录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述工作、未申报的,均不予受理。
车主如确需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24时,逾期将不予补贴。
第三方机构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授权,由第三方机构审核车辆报废信息,以及新车销售和注册登记信息,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报废更新补贴相关手续。
(5)个人车主上传有效银行卡账号正面照片,企业车主上传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3)个人车主上传有效银行卡账号正面照片,企业车主上传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1.申请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补贴的车主需完成报废更新手续。申请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补贴的业户需完成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申请仅报废车辆补贴的车主需完成报废手续。
2.车主登录“国四及以下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办理平台”网页PC端、首都之窗“政策兑现”频道中“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京通”小程序“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专栏进行申请,按要求填报车主或业户信息、报废车辆和新购车辆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3.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对车主填报的报废车辆、新购车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政府部门监督审核。
4.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会同相关部门,分别对“报废更新为新能源”,以及“仅报废车辆”“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进行资质资格和相关手续审查。
补贴标准按照报废的乘用车类型(新能源乘用车和其他乘用车)和新车类型划分。补贴资金以转账方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账户上。
✅报废符合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一次性补贴20000元。
✅报废符合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燃油乘用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一次性补贴15000元。
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注: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个人消费者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申领补贴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