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法后执行“僵尸车”真该管了上海破局废弃汽车治理引发热议网友纷纷点赞并给出切实建议

  行业新闻     |      2024-04-17 22:11

  在一些住宅小区,长期停放的废弃汽车并不鲜见,它们被称为“僵尸车”,不仅占用公共资源,对交通安全、行车及居住环境造成影响,还有消防安全隐患。对此,近年来上海开展多种探索,利用“三所联动”“编写整治指南”等方式,为这一治理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同时,还开展部门联动与源头治理,从源头上实现破局。网友在上观微信公众号留言区展开讨论。

  三国归晋:每个小区都有,尤其是老新村和弄堂里,不仅有“僵尸车”,还有“僵尸自行车”“僵尸电瓶车”……小区想治理,问的时候没人认领,要拖走,主人就出来起争执了,这种占用公共资源的做法,就应该立法管理。

  水底憋气:还有地铁口有不少电动车,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长时间占据非机动车停车位。

  难得明白:一、查找车主;二、通知交费或移车;三、权利方以违约或侵权提起诉讼;四、无主车辆由公安、城管、物业集中处理。

  四海同Sam:交警部门能不能在近郊或者外环线附近设置几个“僵尸车”集中停放场地?三次与车主沟通无效后,直接拖走集中停放,把小区里的停车位先释放出来。

  Xin:调解不成只能诉讼,治理成本太高了,应该要有其他强制手段,满足条件就执行,看谁还敢乱停。

  云间散人:建议停在公用车位上或其他公共场地,超过三个月没有按时缴纳停车费且车辆未移动,联系车主未果或车主拒绝驶离,可视为“僵尸车”。超过六个月的应该可以拖到报废车停车场,超过三年(过三年未审验强制报废)的直接报废。也可以联系车管部门,一旦证实车已经处于报废期且长时间不缴纳停车费,立即拖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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