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汽车是指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较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关于废弃汽车治理工作要求,我区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治理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金牛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
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
(一)2023年5月31日之前,请广大车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和具备报废资质的企业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对废弃汽车进行自行清理。
(二)自2023年6月1日起,相关执法部门将根据排查并认定为废弃汽车的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区内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道路通畅率和城市形象,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谦让、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