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5〕1054号)和《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1〕2 号)文件要求,公安、工商、交通、公路、质检城管、海关等执法部门对查扣的报废车和非法拼组装车,经公告后无人接受处理、罚没后又因无合法来源不能重新办理牌证的机动车,一律交由当地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强制报废拆解,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不得拍卖、招投标、自行拆解或者以赠予等方式转让。
禅城综合执法支队现有3辆违章残旧车辆,经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车牌号码分别为:豫AD7GN0、湘11K968和粤EB52E3。根据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批复意见,上述车辆将按没收物品处理,并移交至具备资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报废拆解。该批报废拆卸车辆所产生的废旧钢铁回收单价,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定。价格认定基准日(2025年6月26日)确定的废旧钢铁回收单价为902.50元/吨。现公开邀请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参与本次报废车辆回收竞价。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9月27日前,按每吨废旧钢铁回收单价报价,并将书面报价材料邮寄至本支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单位的报价文件,我支队将按程序报请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指定符合资质的回收企业实施报废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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