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国家为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及商务厅、财政厅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补贴政策。其中,报废更新最高可享2万元补贴,置换更新最高可享1.7万元补贴。
据了解,本次补贴政策的申报时间是: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完成旧车报废和新车购买买票据开具,并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申报资料提交。
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是: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乘用车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包括国Ⅲ、国Ⅳ排放标准),或报废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报废旧车与购买新车须为同一车主本人,报废旧车均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车主本人名下),购买《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的可获得20000元的补贴;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的可获得15000元补贴。
据了解,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分类分档进行补贴,最高可获得17000万元补贴。
转让旧车(应于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下同)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具体补贴标准分3个档次:含税销售价格5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4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7000元。
转让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具体补贴标准分3个档次:含税销售价格5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
本次转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只需要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南充范围内购买新乘用车,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和新车也不限登记上牌地,非常方便消费者置换更新。